中國籍阮姓男子駕快艇偷渡抵台案,士院今天一審宣判,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的未經許可入國罪判處阮男有期徒刑8月,仍可上訴。阮男未到庭聆判。
中國籍阮姓男子6月9日從福建某漁港駕動力小船直衝淡水,海巡人員當場逮人並查扣偷渡所乘小船。(圖/翻攝照片)
全案起於,中國籍阮姓男子疑因言論問題遭中國限制出境,今年6月8日晚間自中國福建省駕駛快艇出發,隔天上午9時許駛入新北市淡水河渡船頭碼頭,遭海巡署送辦。士林地檢署8月14日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起訴阮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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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)



